他站在窗前,看着那场雨渐渐笼罩着的城市。
一首似乎都在适合他与她的过去,温暖而又遥远。
他曾以为,爱情可以跨时间与空间,可,如今他发现自己早己站在她看不见的远方。
九月的风裹着夏末的余温,卷落几片梧桐叶,刚好停在林晚樱的帆布包上。
她蹲下身捡叶子时,指尖不小心碰到了另一只手——骨节分明,指甲修剪得干净,带着淡淡的皂角香。
“抱歉。”
清朗的声音像冰棱敲在玉盘上,林晚樱猛地抬头,撞进一双含笑的眼睛里。
男生穿着白衬衫,袖口挽到小臂,阳光透过叶隙落在他发梢,镀上一层浅金。
他手里也捏着片梧桐叶,叶脉清晰得像幅工笔画。
“没关系。”
她慌忙缩回手,脸颊发烫,帆布包里的《拜伦诗选》滑出来,露出夹在里面的樱花书签。
“喜欢拜伦?”
男生弯腰替她拾起书,目光在书签上顿了顿——那是片压干的樱花,粉白边缘泛着浅黄,像被时光吻过的痕迹。
“嗯,他的诗很有力量。”
林晚樱接过书,指尖擦过他的指腹,像有电流窜过。
“祝景行,法学院大三。”
他朝她伸出手,“看你样子是新生?”
“林晚樱,中文系大一。”
她轻轻握了握他的手,刚碰到就弹开,“我在找三号教学楼,导航好像不太准。”
祝景行笑起来时,眼角会有浅浅的纹路:“跟我走吧,我顺路。”
他走路不快,林晚樱跟在他身侧,能闻到他身上清冽的气息。
路过篮球场时,一阵喧闹撞过来,穿红色球衣的男生抱着球冲过,带起的风掀乱了林晚樱的刘海。
“哥!”
男生急刹车,篮球在地上弹了两下,“这谁啊?
藏着掖着不给看?”
祝景行无奈地瞥他一眼:“别胡闹,祝景初。”
叫祝景初的男生挑眉笑时,眼角有颗小小的痣,像落在雪上的墨点。
他目光在林晚樱脸上打了个转,突然把篮球塞给祝景行:“帮我拿下,摄影社急着开会。”
说完冲她眨眨眼,转身跑向图书馆方向,跑出去几步又回头喊,“樱花同学,下次拍你啊!”
林晚樱愣住时,祝景行己经把梧桐叶放进她手心:“我弟就这样,别介意。”
她低头看那片叶子,忽然发现祝景行的影子和她的影子,在铺满阳光的路上,轻轻挨着。
那天下午的现代汉语课,林晚樱总走神。
她在笔记本角落画了片梧桐叶,旁边写着“祝景行”三个字,笔尖顿了顿,又添了个带痣的笑脸。
下课后,林晚樱抱着书往宿舍走,刚出教学楼,就看到祝景初靠在自行车旁等她。
“樱花同学,这么巧啊。”
祝景初笑嘻嘻地打招呼。
林晚樱有些拘谨地点点头,“你好。”
祝景初推着自行车和她并肩走着,“我听我哥说你喜欢拜伦,我也很喜欢他的诗呢。”
林晚樱眼睛亮了亮,两人越聊越投机,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宿舍楼下。
“下次一起去摄影社看我拍的照片呀。”
祝景初邀请道。
林晚樱还没来得及回答,就看到祝景行从旁边走过来。
祝景行看了眼祝景初,又看向林晚樱,“你回宿舍吧,注意安全。”
林晚樱红着脸点点头,转身进了宿舍楼。
祝景初拍了拍祝景行的肩膀,“哥,你可得抓紧了,我觉得我挺喜欢她的。”
祝景行皱了皱眉,没说话,只是望着宿舍楼的方向,眼神有些复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