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暗卫哥哥,带我逃

贯日长虹 著

言情小说连载

古代《暗卫哥带我逃讲述主角阿尘清沅的爱恨纠作者“贯日长虹”倾心编著本站纯净无广阅读体验极剧情简介:主要角色是清沅,阿尘的古代,大女主,爽文小说《暗卫哥带我逃由网络红人“贯日长虹”创故事精彩纷本站纯净无广欢迎阅读!本书共计82731章更新日期为2025-07-31 19:13:41。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:暗卫哥带我逃

主角:阿尘,清沅   更新:2025-07-31 19:47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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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景泰王朝的秋天,总带着一股子挥不去的萧瑟。帝京朱雀大街上,鎏金马车碾过落叶,

车轮声混着远处教坊司的靡靡之音,像极了这摇摇欲坠的江山。

镇国将军府的朱漆大门紧闭着,门环上的铜锈在夕阳下泛着冷光,

与一街之隔的丞相府张灯结彩形成刺目对比。萧清沅跪在母亲灵前,白烛的蜡油滴在手上,

烫得她猛地一颤。“小姐,该换药了。”老仆福伯端着药碗进来,看见她手背上的红痕,

忍不住叹气,“夫人若在天,见您这样作贱自己,怕是要心疼的。”清沅没回头,

指尖抚过母亲灵位上冰冷的“苏氏”二字。三天前,父亲麾下的亲兵浑身是血地撞开府门,

带来的不仅是兄长战死的噩耗,还有母亲被魏庸党羽逼辱自尽的消息。

她记得那天自己正在绣嫁妆——那是给魏景渊绣的荷包,针脚里全是十六年来的欢喜。

“魏家那边……还没动静?”清沅的声音像结了冰。福伯喉头滚动:“丞相府遣人送了帖子,

说明日魏公子亲自过来。”清沅猛地攥紧帕子,帕角的丝线深深嵌进掌心。

她想起十五岁生辰那天,魏景渊翻墙跳进将军府,把一支刚折的红梅塞给她,

红着脸说:“沅沅,等你及笄,我就求父亲去提亲。”那时他眼里的光,

比府里所有的花灯都亮。如今想来,竟是天大的笑话。夜漏三更,清沅躺在床上辗转难眠。

窗外忽然传来极轻的响动,她猛地坐起,

看见窗纸上映出个熟悉的影子——那是幼时总跟在她身后的小仆阿尘,

三年前突然消失的阿尘哥哥。她刚要开口,影子却晃了晃,悄无声息地消失了。二次日巳时,

魏景渊果然来了。他穿着月白锦袍,比三年前更高了些,只是眼下泛着青黑,见了清沅,

嘴唇动了半天,才挤出一句:“沅沅,节哀。”清沅看着他,突然笑了:“魏公子今日来,

是来送喜帖的吗?恭喜你要娶北狄公主了。”魏景渊脸色瞬间煞白:“沅沅,

不是你想的那样,我……”“那是怎样?”清沅步步紧逼,

“是你父亲拿着我爹爹的性命逼你?还是你本就贪图权势,早就忘了当年在桃花树下说的话?

”“我没有!”魏景渊抓住她的手腕,力气大得吓人。“我跟父亲吵了三天三夜,

我说我只要你!可他说……”他猛地松开手,声音发颤,“他说若我不娶公主,

就把你爹爹送进天牢,还要……还要把你发卖到教坊司……”清沅浑身一震,后退半步。

她知道魏庸的狠毒,这话绝不是吓唬人。“所以你就答应了?”她的声音轻得像羽毛,

却带着刺骨的寒意。魏景渊别过头,不敢看她的眼睛:“沅沅,我别无选择。等我站稳脚跟,

一定救你爹爹出来,一定……”“不必了。”清沅打断他,

从妆匣里取出一支碧玉簪——那是两人的定亲信物,此时被她狠狠摔在地上。

“从此萧魏两家,再无瓜葛。魏公子请回吧,莫污了将军府的地。

”魏景渊望着地上碎裂的玉簪,喉结滚动,终是转身离去。走到门口时,他忽然停下,

低声道:“沅沅,照顾好自己。”他走后没多久,魏庸竟亲自登门了。老狐狸坐在堂上,

端着茶盏慢条斯理地呷着,眼角的皱纹里全是算计。“萧小姐,老夫也不绕弯子。

景渊娶公主,是为保你爹爹性命。你若识相,就劝你爹爹在狱中‘认’了罪,老夫保他不死。

”清沅冷笑:“认什么罪?认他镇守北境十年是错?认我哥哥战死沙场是错?

还是认我母亲被你党羽逼死是错?”魏庸脸上的笑容淡了:“看来萧小姐是敬酒不吃吃罚酒。

给你三日时间考虑,要么劝你爹认罪,要么……”他放下茶盏,声音陡然变冷,

“等着给你爹收尸,你自己去教坊司接客。”三魏景渊大婚那日,帝京飘起了细雨。

清沅被软禁在别院,听着远处传来的鼓乐声,把父亲托人送来的血书紧紧贴在胸口。

血书上只有八个字:“虎符在身,联旧部,反。

”那半枚染血的虎符硌得她心口生疼——那是镇国将军调动兵马的凭证,父亲竟在入狱前,

用性命护住了这东西。“小姐,不好了!”老仆福伯跌跌撞撞跑进来,

手里攥着一张皱巴巴的告示,“将军……将军午时问斩!”清沅眼前一黑,

扶住桌沿才没倒下。她疯了似的往外冲,却被守在门口的家丁拦住。“让开!

我要去救我爹爹!”她哭喊着,用尽全力捶打那些冰冷的手臂,

指甲断裂渗出血来也浑然不觉。“小姐,别白费力气了。”福伯老泪纵横,

“魏丞相早就布下天罗地网,您这一去,就是自投罗网啊!”午时三刻的梆子声从远处传来,

一声,两声,三声……清沅突然安静下来,缓缓松开手,看着掌心的血,轻声说:“福伯,

我知道了。”她转身回房,坐在铜镜前,慢慢卸下钗环。镜中的少女面色惨白,双眼红肿,

哪里还有半分昔日明珠的模样。傍晚时分,魏庸派人来了。来的是丞相府的管事嬷嬷,

手里捧着一件猩红的嫁衣。“萧小姐,丞相有令,请您换上这个,

去驿馆伺候北狄的昭武王子。”清沅看着那件刺目的红嫁衣,突然笑了,

笑得眼泪直流:“他这是怕我爹爹在黄泉路上太孤单,要送我去陪他吗?

”嬷嬷皮笑肉不笑:“萧小姐说笑了。昭武王子是公主的亲哥哥,您把他伺候好了,

说不定还能求他在陛下面前美言几句,给将军留个全尸。”清沅慢慢站起身,

接过嫁衣:“好,我去。”她穿上嫁衣,对着镜子理了理衣襟,

忽然从发髻里抽出一支金簪藏在袖中——那是母亲留给她的遗物,簪尖锋利,足够刺穿咽喉。

四昭武王子住的驿馆灯火通明,满院都是北狄侍卫。清沅被嬷嬷推进正厅时,

正看见昭武王子搂着两个舞姬喝酒,见了她,眼睛顿时直了。他一把推开怀里的人,

色眯眯地走过来:“这就是萧将军的女儿?果然是个美人儿。”他伸手就要摸她的脸,

清沅猛地后退,袖中的金簪抵在了自己脖子上:“王子若再上前一步,我就死在这儿!

”昭武王子愣了愣,随即大笑:“有意思!中原女子就是不一样,够烈!我喜欢!”他说着,

竟真的停下脚步,倒了杯酒递给她,“陪本王喝了这杯,本王就不难为你。

”清沅看着那杯酒,指尖微微颤抖。就在这时,窗外突然飞过一支短箭,

“嗖”地钉在昭武王子手边的案几上!厅内顿时大乱,侍卫们拔刀相向。

一个黑衣人影破窗而入,手中短刀寒光一闪,直刺昭武王子后心!“保护王子!

”侍卫们大喊着扑上来。黑衣人动作快如鬼魅,避开侍卫的刀,反手又是一刀,

正中昭武王子咽喉。王子瞪大眼睛,倒在地上,鲜血溅了清沅一身嫁衣。黑衣人转身,

揭下面罩,露出一张棱角分明的脸。清沅看着那张脸,突然捂住嘴,

眼泪汹涌而出——是阿尘!真的是她的阿尘哥哥!“小姐,快走!”阿尘拉起她的手,

触感粗糙却异常温暖。清沅被他拽着往外跑,穿过混乱的人群,跳过驿馆的高墙。

夜风带着雨丝吹在脸上,她才像是突然回过神,哽咽着问:“阿尘哥哥,你怎么会在这里?

”阿尘一边拉着她往暗处跑,一边低声说:“将军三年前送我去暗卫营,

就是为了今日护小姐周全。将军知道魏庸迟早会动手,早就安排好了一切。

”他们躲进一处废弃的城隍庙,阿尘点了堆火。火光映着清沅染血的嫁衣,显得格外凄厉。

“我爹爹……”清沅声音发颤。阿尘别过头,声音沙哑:“将军他……午时已在西市处斩,

末将……来晚了。”清沅没有哭,只是静静地看着跳动的火苗,过了许久,

才轻声说:“阿尘哥哥,我知道了。”她从怀里掏出那半枚虎符和血书,

递给阿尘:“这是爹爹留给我的东西,他说要联旧部,反。”阿尘接过虎符,入手冰凉,

上面还残留着清沅的体温。他单膝跪地,双手抱拳:“末将阿尘,誓死追随小姐!

”五天将亮时,阿尘带着清沅来到城郊一处破庙。他从隐蔽的树洞里取出两个包袱,

打开其中一个,里面是两套粗布男装和一小盒易容膏。“小姐,委屈您了。

”清沅看着那盒灰黑色的膏体,指尖微微发颤。阿尘取过一小团膏体,在掌心揉开,

动作轻柔地覆上她的脸颊。冰凉的膏体推开时,带着奇异的涩感,他拇指碾过她的眉骨,

将原本纤细的眉峰拓得粗重几分,又蘸了点深色膏体,在她颧骨处压出两道浅浅的纹路。

易容妥当,两人不敢耽搁,立马准备换装。阿尘转过身,将粗布带子递过来:“勒紧些,

才像少年身形。”清沅背过身,咬着牙将带子缠上。棉布勒得肋骨生疼,

像是要把她胸腔里那些破碎的呜咽全堵回去。等她转过身时,

连自己都快认不出镜中之人——面色蜡黄,眉眼粗砺,活脱脱一个营养不良的乡下少年。

阿尘也换了装束,褪去黑衣,穿上打满补丁的短褐,脸上抹了些尘土,

看着就像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。他望着清沅,喉结动了动:“这样……就没人认得出了。

”清沅抬手摸了摸脸上的易容膏,触感粗糙,像结了层痂。她忽然想起幼时生辰,

阿尘偷偷采了把野菊给她,花瓣蹭在脸上,也是这样痒痒的。只是那时的痒,

是甜的;此刻的糙,是苦的。“走吧。”她低下头,掩去眼底的湿意,率先走出破庙。

阿尘打开另一个包袱,里面是些干粮和伤药,还有一把小巧的匕首。“我们得尽快离开帝京,

往北边去。将军的旧部多在北境,只有找到他们,才能为将军报仇。”清沅点头,

接过匕首藏在靴筒里:“都听你的,阿尘哥哥。两人刚走出破庙,就见远处官道上尘土飞扬,

一队官兵正往这边来,领头的赫然是魏庸的亲信李校尉。“不好,他们追来了!

”阿尘拉着清沅躲进旁边的灌木丛。官兵们在破庙前停下,李校尉勒住马:“给我仔细搜!

丞相有令,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!”脚步声越来越近,清沅的心提到了嗓子眼。

阿尘紧紧握住她的手,在她耳边低语:“别出声。”就在这时,灌木丛后突然窜出一只野兔,

官兵们的注意力顿时被吸引过去。阿尘趁机拉着清沅,猫着腰往密林深处跑。“在那儿!追!

”李校尉发现了他们,大喊着追过来。两人在密林中狂奔,树枝划破了脸颊和手臂,

火辣辣地疼。阿尘对这一带很熟,专挑难走的路走,渐渐把官兵甩开了。跑到一条河边,

两人实在跑不动了,瘫坐在地上大口喘气。清沅看着自己磨破的草鞋,脚趾缝里全是血,

忍不住“嘶”了一声。阿尘立刻脱下自己的鞋给她:“穿上我的。”“那你怎么办?

”清沅不肯接。“我没事,皮糙肉厚的。”阿尘不由分说地把鞋套在她脚上,

自己光着脚踩在冰凉的石子上。清沅看着他脚底的伤口,突然想起小时候。

有一次她在花园里追蝴蝶,不小心掉进荷花池,是阿尘跳下来把她救了上去,

自己却发了三天高烧。那时她还不懂事,只知道缠着他要糖吃。“阿尘哥哥,”她轻声说,

“谢谢你。”阿尘挠了挠头,难得有些不好意思:“小姐跟我客气什么。六离开帝京地界后,

两人沿着官道往北走。清沅从没吃过这种苦,走了不到三天,脚上就磨出了好几个水泡。

阿尘每天晚上都要给她挑水泡,涂药膏,动作轻柔得像是在对待什么稀世珍宝。

这日走到一个小镇,两人正想买点干粮,忽然听见一阵喧哗。

只见几个穿黑衣的汉子正围着一个卖字画的老先生,抢了人家的画还不算,

还要抢老先生怀里的钱袋。“光天化日之下,竟敢抢劫!”清沅忍不住喊了一声。

黑衣人转过头,为首的刀疤脸上下打量着她:“哪来的小崽子,敢管你爷爷的闲事?

”阿尘把清沅护在身后:“我们只是路过,几位好汉放了老先生吧。”“放了他?

”刀疤脸嗤笑一声,“那我们哥几个的酒钱谁给?要么你替他掏,

要么……”他的目光落在清沅身上,“让这小崽子跟我们走,陪哥几个乐呵乐呵。

”话音未落,阿尘突然动了。没人看清他是怎么出手的,只听“哎哟”几声,

几个黑衣人就捂着肚子倒在地上,疼得满地打滚。刀疤脸刚要拔刀,手腕就被阿尘死死扣住,

只听“咔嚓”一声,腕骨竟被生生捏断!“啊——!”刀疤脸发出杀猪般的惨叫。

阿尘冷冷地说:“滚。”黑衣人连滚带爬地跑了,连掉在地上的刀都忘了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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